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在我校发生的各类突发安全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与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周边及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预案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这一安全工作方针,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维护我校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秩序,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防范、控制以及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与规范化水平,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二、突发事件定义
学校突发事件是指事情发生突然,危及校园安定、干扰破坏校园正常秩序,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事件。这类事件的特点是:时间上具有突然性,事态上具有偏激性,行为上具有过激性,后果上具有严重性。
三、本预案适用范围:
1.群体性政治事件(非法聚会、游行、示威、静坐、请愿等);
2.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群殴闹事、械斗、冲突、骚动、恐怖袭击、爆炸等);
3.意外事故(学生拥挤踩踏事件、交通事故、触电、自杀、跳楼等);
4.重大刑事案件(谋杀、投毒等);
5.火灾事故;
6.自然灾害事故(暴风雨、台风、地震等);
7.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等)。
四、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的组织和领导
(一)设立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马栩生
副组长:郭记中、王满元、韦秀华
成员:(按姓氏笔划顺序):陆飞宇、李中原、杨咏婕、余柱青、余喜文、张朝山、李新、林平、赵玲霞、胡家夏、袁龙如、夏建兵、黄一梅、梁萍萍、谢启文、谢曼、蔡宏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具体负责应急的组织协调。
(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按照中央和国家安全生产指导方针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具体要求,全面负责制订、审核学校应急管理工作方案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开展各类突发性事件风险隐患的普查和监控。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测、跟踪和预警,经常检查和纠正存在的突发性事故隐患,监督、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3.领导和指挥发生在校园内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并做好善后工作。
4.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应急管理队伍的知识培训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性事件的信息报告。
(三)各二级学院成立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小组组成情况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备案。
五、报告制度及处置程序
(一)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教育系统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报告制度。
1.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对本单位发生的突发事件,必须在最短时间内了解情况,将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起因、规模等信息通过电话或其它通讯工具向有关部门报警以及学校相关领导汇报,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判断事件轻重程度,如有必要即启动应急预案。
2.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指定相关单位或人员将事件情况及时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必须详细记载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等,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进行补报。
3.在有关抢险(应急)机构(部门)未到达之前,现场指挥人员保持镇静,沉着应付,并组织人力施救及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保护,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物证和痕迹。
(二)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随即进入指挥状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尽可能准确了解相关信息、如有必要,应向公安、交警、卫生、防疫、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并请求援助,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事发的材料、人证物证,研究事发线索,找出事发原因,根据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同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1.处理政治事件
(1)校园内出现师生非法聚会、游行、示威、静坐、请愿等群体政治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事故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指挥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2)事发校区综合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处、总务处、二级学院(部)、后勤物业公司等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协助应急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调查清楚参与事件人的所在单位、基本信息,迅速通知事件人的单位领导,并对事件人做思想工作,规劝其取消活动,制止事态扩大。
(3)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安排人员处理善后事宜,并调查了解事发人员的诉求及后续活动情况,化解矛盾,防止事件再次发生。
(4)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网络,及时掌握敌情、社情,认真作好秘密力量建设,及时掌握政治动态、治安动态和危险人员的情况,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稳、准、狠地打击一切反动分子、违法犯罪分子及违法犯罪活动。
2.处理治安事件
(1)校园发生学生群殴闹事、械斗、冲突、骚动、恐怖袭击、爆炸等治安案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及组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所属校区保卫人员协助应急领导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及救助工作。
(2)保卫处实行警戒,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制止冲突,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现场的秩序,并保护好现场。
(3)根据现场的情况及时报警并组织救护人员,将伤者视伤势轻重情况进行抢救。
(4)学生处、所属班级辅导员及主管学生的有关负责人到场协助处理案件,对带头挑起事端的人员根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必要的处分。
(5)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和案件侦破工作。
3.处理刑事案件
(1)接到报警,发生投毒、谋杀等刑事案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到场指挥抢救工作,组织校区保卫部门控制现场,将现场围观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保护案发第一现场。
(2)根据现场的情况及时报警并组织救护人员,将伤者视伤势轻重情况送到附近医院抢救。
(3)学生处及所属班级辅导员及主管学生的有关负责人到场协助处理案件
(4)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对案件经过作详细记录、存档备案并报领导小组。
4.处理意外事故
(1)学生在校内发生拥挤踩踏事件、交通事故、触电、病亡、自残、自杀等严重意外伤害事故,应及时报警并组织救护人员,将伤者送到附近医院抢救;如导致人员死亡,应及时通知相关方面并保护好现场。
(2)保卫处、学生处、所属班级辅导员、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及相关部门到场协助处理案件,通知涉事学生的家长,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帮助家长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5.处理突发火灾事故
(1)如遇火警,现场目击者可根据火情采取“边扑救、边向消防部门和学校有关负责人报告”的办法。
(2)接到发现火灾的相关人员上报后,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和疏散,并将火势发展情况报公安消防部门。
(3)所属校区保卫部门迅速到达现场维持秩序,协助领导小组开展救助工作,对发生危险的地段进行封闭,根据火情决定疏散区域,保证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
(4)稳定校内人员情绪,引导师生撤离现场;实行火场外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维护好外部秩序,看管好火场内散出的物资,防止有人趁火打劫。
(5)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善后工作。
6.处理自然灾害事故
(1)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保卫部门在接到暴风雨信息时,随时待命,做好有关工作。发现灾情时,迅速通知有关部门人员切断电源,关闭门窗、检查和加固校内悬挂物等。
(2)遭遇特大台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时,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确保师生安全,以最大能力抢救遇险师生。
(3)在学院能力不及时,应立即请求公安、消防、防疫、医疗等相关部门协助,把伤亡人数降到最低,对受伤师生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送往医院救治。
7.处理公共卫生事件
(1)校内确认发生集体食物中毒或传染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校医迅速到达现场,组织师生自救互救。
(2)应急领导小组及所属校区保卫部门、后勤部门、学生处等相关部门需迅速到达现场、封锁事故现场,控制现场人员流动,防止事态扩大。
(3)视情况上报医疗及卫生防疫部门,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对事件发生的原因、涉及人群、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初步判断事件的类型并实行隔离;同时将中毒、发病人员送往医院。
(4)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事发地点及校内各部位进行消毒,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六、突发事件应急基金
学校为应对突发事件设立应急专项基金30万元并进行专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