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通识课程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性质:设备、服务采购及安装调试
3、数量:详见用户需求
4、最高限价:人民币8万元
5、交货日期:签定合同15天内
6、本项目实施地点: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天河校区。
7、报价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19年4月11日(上午10:00截止)
8、报价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天河校区综合楼采购中心903室(钟老师 020-28867314)。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方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或所属分支机构, 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三、 报价响应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应包括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相关操作系统安装,相关辅件、组件、耗材,以及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税票等相关费用。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相关文书的,默认约定签订合同前提供(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3、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产品参数(服务方案)逐一作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必须以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快速竞价采购项目报价响应表》作为报价文件,加盖公章,以报价时间截止送达指定地点)。
四、 结果确认方法:
1、基本原则:报价时间截止后,评委会进行资格性复核,在当日内核实各供应商报价内容,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排序第1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一致情况,以参数、服务正偏离者排序第1位。
2、供应商报价畸低的,或者不满足竞价需求的,包括但不限于: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2.供应商资质不满足政策规定,或者竞价需求;3.供应商报价时未将产品参数[服务方案] 按本采购文件所附的报价响应表的格式作为附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交的产品参数[服务方案]不满足竞价需求,或者出现报价内容与附件信息前后不一致;4.响应产品[服务]不满足政策规定,或者无法核实,或者经其品牌官方渠道核实所响应产品[服务]不满足竞价需求,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
3、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材料表明无法履行竞价承诺或者放弃成交的,按报价无效处理。
4、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证明的,或者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按报价无效处理,并报告监管部门查处。
五、 采购人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甲方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
六、 违约责任: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一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以后不得参加我院采购项目。
1.拒绝配合采购人实施相关检查核验工作的;
2.成交后,不履行竞价承诺或放弃成交不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材料的;
3.成交后,因产品质量(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或违约等行为被用户书面反映并经核定为属实的。
4.串通报价,违反公平竞争行为。
南华采【2019】005号 通识课程 (修改稿)..doc (118.80 KB)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