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一) 项目名称:医疗保健服务项目
(二)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17万元
(四) 获取文件方式:无需现场报名,请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五) 报价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0年8月11日(周二)9:00-9:30。
(六) 报价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周二)9:30。
(七) 报价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天河校区综合楼采购中心903室(苏老师 020-37198547)。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以挂靠或以个人身份参与)。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3.服务优质、态度良好,确保售后服务承诺兑现。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提供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诉讼、仲裁情况(提供公告发布后至报价截止日期前任意一天的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三、报价响应要求
(一) 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两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应包括货物(服务)、相关辅件、组件、耗材以及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税票等相关费用。
(二)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相关文书的,默认约定签订合同前提供(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三) 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产品参数(服务方案)逐一作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必须以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银河线路检测中心谈判采购项目报价响应表》作为报价文件,加盖公章,以报价时间截止送达指定地点)。
四、结果确认方法:
(一) 基本原则:报价时间截止后,评委会进行资格性复核,在当日内核实各供应商报价内容,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排序第1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一致情况,以参数、服务正偏离者排序第1位。
(二) 供应商报价畸低的,或者不满足谈判需求的,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2.供应商资质不满足政策规定或者不满足谈判需求;
3.供应商报价时未将产品参数[服务方案] 按本采购文件所附的报价响应表的格式作为附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交的产品参数[服务方案]不满足谈判需求,或者出现报价内容与附件信息前后不一致;
4.响应产品[服务]不满足政策规定,或者无法核实,或者经其品牌官方渠道核实所响应产品[服务]不满足谈判需求,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
(三)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材料表明无法履行谈判承诺或者放弃成交的,按报价无效处理。
(四)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证明的,或者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按报价无效处理,并报告监管部门查处。
五、采购人付款方式:
1、合同款包含项目实施过程的所有含税费用。
2、费用按每半年支付。按年中标金额每年的 月 日前支付第一年服务费用的50%, 月 日前支付第一年服务费用剩余的50%,以此类推。
1、付款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符合国家财税政策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六、违约责任: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一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我院采购项目。
1.拒绝配合采购人实施相关检查核验工作的;
2.成交后,不履行谈判承诺或放弃成交不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材料的;
3.成交后,因产品质量(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或违约等行为被用户书面反映并经核定为属实的;
4.串通报价,违反公平竞争行为。
温馨提示:各投标人应遵守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防疫期间应按学校要求测量体温、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等进出学校,如因不遵守学校防疫要求导致投标人无法按时投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应如实上报是否有重点疫区旅行史、居住史或接触史,是否有身体异常状况等,禁止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和未经过隔离期的人员参与项目开标活动。
因涉及到学校防疫工作需要,请各报名供应商于8月9号下午18点前将《校外来访人员出入校园报备》电子版发送至305321222@qq.com,方可进入校园。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