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邱国锋违反政治纪律,与涉案人员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邱国锋身为党的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权力观异化,把公权力和影响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其违纪违法事实主要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邱国锋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邱国锋简历
邱国锋,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广东五华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7月至2009年11月,历任嘉应学院地理系教员、书记、主任,嘉应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09年12月任嘉应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18年7月被免去嘉应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2018年9月被免去嘉应学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