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监护人数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0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为确保个税改革“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的精准实施,现需要采集在校学生监护人信息并上传学信网。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与安全性,本次采集数据,采用学生本人网上填报的方式:学生登录本人教务处系统账号,根据教务系统填报监护人数据的流程.docx (329.52 KB)的操作流程填报监护人信息。填报时间为:2019年3月2日到2019年3月8日。

本次填报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生准确地填报信息。因学生填报错误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逾期未填报监护人信息的学生将视为自愿放弃填报。

教 务 处

201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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