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器申购、托管与维护办法
随着学校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许多二级学院和教辅部门都建有或计划建设本部门的业务系统,需要配置相应的服务器。为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有限资金、规范统一管理、提高安全等级,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行政、 教学、教辅部门的服务器申购与托管与维护管理。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托管服务,是指各部门将各自牵头建设的业务系统的服务器及相关网络设备委托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放置于学校中心机房,以便于对服务器主机提供物理环境、IP地址、资源控制、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实现统一管理的服务。
第三条 托管范围:网络设备须为机架式和刀片式设备,PC类、塔式设备不在托管之列。用户部门在办理托管手续时,须与信息中心签订《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服务器托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第四条 各部门、各资金项目组,需要使用服务器提供信息或存储服务,按以下程序进行申请主机及附属资源:
1. 优先使用网络管理部门提供的虚拟服务器,由网络管理部门根据“适用够用”的原则,分配虚拟主机和相应的存储空间。
2. 对硬件有特殊需要,或者网络管理部门不能提供足够的资源时,由项目建设部门填写《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服务器申购表》,项目主管部门召集校内专家组成论证小组,就申购表所列设备需求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由项目建设部门按照学校招标流程进行购买。
第五条 对正在使用的服务器,只对使用部门服务,不得作为私人用途。使用部门的管理员与信息中心人员不能私自在服务器开通与单位无关的对外网络应用服务。
第六条 对需要开通对外网络应用服务的服务器,在信息中心人员告知网络安全风险后,由使用部门的管理员填写《银河线路检测中心主机开通外网申请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交由信息中心人员统一存档并开通。
第七条 托管服务器的系统密码由专人负责保管,杀毒软件由专人安装部署与维护。操作人员统一使用内部审计系统在受控模式下进行作业,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与业务无关的第三方软件(含远程控制、即时聊天、游戏等软件)。
第八条 当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发现服务器存在不良信息或安全漏洞时,有权利在通知使用方的同时中断服务器的网络,避免造成更恶劣影响。
第九条 备份与容灾。托管虚拟主机整机备份由信息中心负责,备份方式为镜像加快照。托管物理主机系统及应用数据由业务部门自行备份,主机有使用学校统一存储设备的,存储上的数据由信息中心负责备份,备份方式为增量备份。
第十条 受托管的物理服务器及附属设备资产归属原部门,信息中心仅负责提供主机的外部环境。
第十一条 信息中心每年对受托管部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主机安全、入侵防范、信息安全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