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建档立卡专项宣传方案
一、资助对象
在校的全日制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一)免学杂费补助标准
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免学杂费(不含住宿费)。
(二)生活费补助标准
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生活补助均由户籍所在地发放,2018年秋季以前漏发的生活补助,由学校继续补发。
三、资助程序
建档立卡学生手持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交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确认上报后可享受相关资助政策,同时结合全国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的“建档立卡”专项进行在校确认的核对。
四、注意事项
1.免学杂费和生活费补助对象应根据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管理系统、扶贫开放信息系统、民政全国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和残联信息系统筹有关数据确定。
2.建档立学贫困学生,除可以享受免学费资助外,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并且根据全国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确认后,符合条件者可以确保获得国家助学金的资助。
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