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银河线路检测中心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工 作的十条措施 (2021)》(粤工院办〔2021〕15 号)、《广东南 华工商职业学院稳定和促进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工院办〔2021〕35 号),现将 2022 年稳定和促 进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申领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前落实毕业去向的 2022 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自主创业的 2021 届毕业生(之前已申请的 毕业生不重复申请)。
二、申领时间
2022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15 天,每天8:00-20:00)
三、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学校就业网后台系统,选择【事务办理】【就业专项补贴申请】模块进行在线操作,网址:https://career.nhic.edu.cn,具体操作指引请见附件 1。
四、申领发放程序
毕业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提交申请(部分项目需提交相 应的支撑材料佐证,具体见附件 2),各学院、就业办依次予 以审核;其中 2021、2022 届的“一次性创业资助项目”集中处理,待就业办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评审认定后集中审核, 毕业生再打印申请表。
五、资金发放
各学院、就业办汇总所有申请表后统一制表,在校园内 公示 5 个工作日(预计在 11 月下旬前完成)。公示无异议后, 提交至财务处审核发放。
六、工作要求
(一)此项工作时间紧、覆盖面广、资金金额大,各学 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 2021、2022 届毕业生 申领,确保学校党委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视与关怀充分落 实到位。
(二)各学院对 2022 届离校仍未落实去向的毕业生仍 需关注,持续提供就业指导与服务。
(三)各学院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做好政策解释与说明, 发现问题及时与就业办联系。
联系人:曾妍、段孝强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2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