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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1月批次“一次性创业资助专项”项目评审结果更正的公示(2022年11月批次)

作者:时间:2022-11-22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根据《银河线路检测中心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十条措施 (2021)》(粤工院办〔202115号)、《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稳定和促进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工院办〔202135号)相关规定,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了面向20212022届毕业生的一次性创业资助申报工作,并于20221117日进行公示。经反馈、确认,现将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工程造价2022届毕业生徐小龙的材料进行更正、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1122日至20221126日(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校联系。

联系人:监察审计处李老师(电话:020-37198572)、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曾老师(电话:020-87204211)。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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