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河线路检测中心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十条 措施 (2021)》(粤工院办〔2021〕15 号)、《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稳定和促进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工院办〔2021〕 35 号)的要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自 2023年 11月 29日启动 2023年稳定和促进毕业生就业专项补助申领工作。
经过毕业生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拟同意梁晓明等 2081 名 2023届毕业生申领专项补助。现将申领名单及补助项 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 5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校联系。
公示时间:2023 年 12月22 日—2022 年 12 月 26 日
联系人:监察审计处李老师(电话:020-37198572)、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林老师(电话:020-37198519)
附件:2023年稳定和促进毕业生就业专项补助公示明细表
学生工作处
2023 年 12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