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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与思政部组织学生参加2013年广州高校辩论联赛获得三等奖

作者:201202110119时间:2014-05-22点击数:

组织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是高校实践育人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能力的重要范畴。近日,受我院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共建基地)广州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邀请,经学院领导批准与部门协议,思政部党支部与法律系党支部共同组织并指导学生参加了由孙中山基金会、孙中山大元帅府合办的以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47周年为主题的广州高校辩论联赛。辩论赛共有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华工商学院四个高校的学生参加。整个活动由余展洪副主任、刘爱玲老师负责,由陈虹、苏晓丽、谭炯玲、吴慧燕、刘丽霞老师作为指导老师,法律系主任刘志栋教授欣然接受了担任大赛评委工作的任务。赛前,由法律系刘爱玲老师负责,在法律系2011级学生上半年清远竞赛的基础上选拔了了8位选手参赛(4名正式选手,4名替补)。

2013年11月16日上午9点,辩论赛正式拉开帷幕。首先由华南师范大学代表队对决我院代表队,辩题为: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思想是否师承于林肯。华南师大由历史系2名研究生加2名本科生作为正方;我院代表队为反方,当天参加比赛的正选同学为刘得意、王晓玲、方展翔、陈翠萍。按照赛程安排,首先为代表队自我展示环节,南华工商学院的展示赢得了阵阵掌声。在正式辩论环节,双方从辞典中“师承”的概念出发,以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的内容为依托,分别阐释自己的观点,在整个辩论环节,大家做到了有礼有节,给评委留下了良好的印象。在这场比赛中,我院代表队发挥了超常的水平,最后以4:3一票之差惜败,获得三等奖。

随着辩论赛工作的完满结束,也让我们看到,随着博雅教育的进一步开展,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日渐增强,虽然对手是华南师范大学历史系学生,但是我院学生能够在材料准备、辩论礼仪、语言表述、思维反应等方面并不逊色于本科院校学生,整场比赛具有较强的可看性,可圈可点。尤其在评委点评环节里,来自中山大学历史系的教授、博士生导师邱捷先生对我院代表队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我院作为民办专科院校,参加比赛学生的辩论能力能够达到如此水平非常欣赏。与此同时,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我们也看到了我院学生在知识积累、逻辑思辩、归纳分析、问题反击能力等方面与本科学生的较大差距,而留给我们老师的,也有不少今后需要完善的问题。包括:第一,学院目前为止没有正式成立学院学生辩论队,当校外相关活动出现时也许因为临时组队的仓促会错过一些没有被发现的优秀选手。第二,学院目前为止没有正式成立学院学生辩论队的指导老师团队,活动到来时候临时指派人员负责未免仓促。第三,成立学院辩论队符合学院博雅教育理念,对拓展学生素质教育将起重要作用,期待在不久将来能够打造一支代代相传的南华优秀学生辩论队,成为学院博雅教育其中品牌。

最后,特别感谢学院党委对本次工作的大力支持,感谢法律系与思政部两个部门人员的通力合作,也感谢对学生进行了多次辛勤指导的陈虹、苏晓丽、谭炯玲等老师。

比赛前指导老师与八位选手合影

比赛现场四名正式选手(刘得意、王晓玲、方展翔、陈翠萍)自我展示环节

选手比赛进行中

评委之一--法律系主任刘志栋教授点评

比赛结束后与主办方领导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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