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改省级试点
 首页  组织结构  政策文件  诊改论坛  工作动态  质量保证  质量报告  督学督导  多方评价  下载中心  常用链接 
规章制度
关于印发《广东南华工商... [03-19]
关于成立广东南华工商职... [03-19]
职教诊改复核指引〔2018... [03-19]
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 [03-19]
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 [03-19]
关于确定职业院校教学诊... [03-19]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 [03-19]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 [03-19]
热点文章
上级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文件>>上级文件>>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省级试点院校的通知
2021-03-19 10:2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

省级试点院校的通知


粤教职函〔2018220

各高职院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197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等环节,决定将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等20所高职院校确定为第二批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省级试点院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院校名单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源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试点工作材料提交

专家评审建议将于近期反馈至各试点院校。请各校结合专家建议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于201931日前将方案(Word版与PDF版)发至gdzyjy@qq.com,邮件主题:学校全称+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试点实施方案。

三、试点工作要求

各试点高职院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组织机构和人员经费保障,扎实开展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常态化的人才培养质量自主保证机制,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02037629455

广东省教育厅

20181228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