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纪委内部管理,规范办事程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现制定如下规定:
一、关于职责分工
1.纪委书记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主管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协助校党委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议、命令以及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接待重要上访人员,阅处重要来信,组织调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案件;领导纪委办(监察审计处)工作;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纪委办(监察审计处)在纪委书记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根据纪委书记的要求,研究、制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组织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纪律教育;对各部门、二级学院党员干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和廉政建设以及廉政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议、命令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受理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揭发、检举、控告,开展违反党纪政纪案件调查;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各种文稿;根据领导批示要求处理好信访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统计上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关于请示报告
1.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当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特殊紧急情况,应边处理、边请示报告。
2.请示报告工作应按隶属关系逐级进行,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直接领导外出时,应通过电话请示报告。遇有紧急情况,且无法第一时间联系直接领导时,可越级进行,但事后必须向直接领导汇报。
3.各项决策指示和工作应逐级下达,遇有校领导越级下达的指示时,必须报告直接领导,必要时应逐级报告所越过的各级领导。经批准直接报告的工作可越级请示报告。
4.请示报告工作应有准备,做到全面及时,条理清晰,言简意明。
5.对上级交办的工作要按时限要求尽快完成。对校领导的批示、指示及交办事项,必须做到件件抓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部署的工作要狠抓落实,加强跟踪。
三、关于公文处理
1.公文起草。应符合上级的指示要求,力求简短、求实、准确、及时。严格按照国家公文起草要求拟制公文,做到文种正确,格式规范。公文呈送前,起草人要反复核对,做到准确无差错。
2.公文传递。自制公文寄送由起草人负责。外来公文收领由专人负责,收文、拟办、分送要做到当日文当日清,不得延时误事。严格按规定范围传阅公文,个人不得随意扣留和复印公文。
3.公文存档。自制公文应将公文正本留存归档。外来公文应将公文正本和呈批、处理文件留存归档。
四、关于信访举报处置
1.信访受理。纪委办(监察审计处)由专人负责信访工作。严格执行信访登记制度,接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电子邮件、和上级交办、部门转办、领导批办的信访举报件,均应认真登记。一般应在收到信访举报件后当日内(不含节假日)登记完毕,重要紧急的信访件应立即登记。信访内容摘录应做到:言简意明、准确无误、条理分明。
2.信访呈阅。严格执行信访阅批制度,及时填写《银河线路检测中心信访拟办单》呈送领导阅批。接收重要信件或遇到重要集体上访时,应立即呈报,领导外出时,应电话口头请示。对已报呈领导阅批的信访件,承办人员要跟踪了解办理情况,及时掌握领导阅签情况。
3.信访办理。严格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领导批示精神办理信访件。属直接查办的,应立即组织研究,开展调查。属其它职能部门处理的,应立即转交,并及时进行跟踪、催办和督办。转交、移送应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并告知处理部门应当进行保密。
4.报批结案。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理信访件,一般应在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报请批准可再延长30日,但应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经调查后,属举报不实的,应在一定范围内澄清;属轻微违纪的,应及时约谈教育;属违纪问题的,应申请立案调查;属违法问题的,应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信访件结案要切实做到事实清楚,结论正确,处理恰当,手续齐全。
5.档案归档。已办结的文件、资料应及时立卷。信访举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均应随时立卷归档。归档材料应交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专柜存放,按档案管理规定借阅使用。
五、关于工作计划与总结
1.为实现工作有序推进,应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工作计划。
2.学年结束后,根据年度纪委工作情况撰写纪委年度工作总结。
六、关于内部监督
1.为加强自身建设,在纪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按照上级监督下级,一级监督一级,纪委书记接受群众监督的办法进行。学校纪委即是监督的实施者,也是被监督的对象。
2.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廉洁自律和社会公德等方面情况,依法依纪履行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3.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定期谈话提醒、定期汇报思想和述职述廉等党内生活制度。党支部书记每学期与党员谈心一次,如发现党员思想和工作中出现异常时,应及时与党员进行谈心。每年召开一次述职述廉会议,由党员向党支部报告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和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剖析存在问题,制订改正措施。
4.加强对信访举报处置过程的监督。实行案件三人以上调查初核制度,相互监督制约。
5.发现纪检监察人员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应主动上报,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立即上报。
6.接到对纪检监察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时,应立即登记呈送纪委书记,个人不得将材料私自扣压、转交被举报人,不得将有关信息透露给被举报人。
7.对需要调查核实的信访举报线索,经纪委书记批准后,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根据初步核实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发现违法违纪问题不报告,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或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七、关于内部会议
1.每学年定期召开年初纪委(扩大)会议,部署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年底定期召开纪委(扩大)会议,总结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平时因工作需要可视情况决定召开纪委(扩大)会。
2.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每次会议内容、形成意见做到详细记录,并制作会议纪要,报纪委书记签发。
八、关于档案管理
1.建立年度立卷归档制度。凡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书等资料,均应收集整理归档。档案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上年度的文件资料,应在次年四月前完成立卷归档。根据学校档案室要求,每年将部门除信访举报材料外的资料进行上交归档。
2.档案收集。纪检监察人员在年终时对全年工作进行梳理,分别形成永久保留和定期保留的纸制和电子归档材料。文书材料要收集完整,来文和发文,批复和请示,正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转发件和原件应放在一起组卷存档。重要录音、录像、资料片、照片也应立卷归档。跨年度办理的文件,一般放在结束的一年立卷。
3.档案借阅。根据档案机密程度和使用范围,履行审批、登记、签字和清点手续。涉密资料阅后立即归还,个人不得过夜留存。一般性资料个人保管不得超过2天。严禁在档案上增添、划圈和涂改,不得抽出、拆散和擅自复印。
九、关于保密工作
1.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不该说的绝对不说。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打听、了解职责范围以外的案件情况;严禁在公共场所、亲友面前谈论和私人通信、电话中涉及案件内容;严禁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的内容、举报人情况,或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内容;严禁透露未公开的案件查处情况以及对违法违纪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或者组织处理措施。
3.严格涉密资料、信息管理。递送涉密资料必须通过机要渠道。严禁上互联网计算机存储、传递涉密资料和信息。严禁因私外出时携带涉密资料。严禁私自翻印、复印涉密资料。因公外出携带、翻印和复印涉密资料,必须经纪委副书记批准。在涉密材料的印刷、收发、传递、阅办、清退、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等过程中,必须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防止丢失。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纪委办负责解释